2004年9月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离奇强奸案如何收场
雷捣

  03年6月,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杨叶镇白沙村发生了一桩离奇的强奸案。一名歹徒连续3个晚上窜入农妇张某家对其施暴,却最终在数名预先埋伏的警察眼皮底下裸身逃脱。在此后的侦查中,警方凭一份错误的DNA鉴定结论将无辜村民李端庆当作犯罪嫌疑人关押半年之久。
  此事经新闻媒体披露后,社会公众一片“问责”声,湖北警方随即加大了侦破力度,最终确定并于7月24日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刘先胜抓获。案件到此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但随后的案情发展表明:事情远没那么简单。
  真正的犯罪嫌疑人落网后,却又爆出一个“睡觉抵债”的奇谈!那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

    冤案之谜
    强奸案发生后,由于犯罪嫌疑人逃脱,警方便确定了以精斑找人的破案思路。他们重点选出15名嫌疑人(其中并未包括后来确认的真正罪犯),并将他们的血样送检。DNA鉴定先后排除了13人,最后得出结论:送检检材检出两人混合精斑,一人是李端庆,另一名是受害农妇张某的邻居(下称邻居乙)。邻居乙体态肥胖,与张某描述的歹徒特征不符,且邻居乙曾陪同张某报案,民警蹲点守候时,他又一直在民警视线之内。于是,作案人只能是李端庆。
    此后的事实表明,李端庆是冤枉的。那么,那份导致DNA鉴定“出错”的血样又是如何锁定李端庆的呢?
    邻居乙回忆说,2003年7月初的一天,杨叶派出所刑警中队中队长徐威突然找到他:“老哥,你帮帮忙,这个案子破不了,我们压力太大,要不,你也去抽血鉴定一下?”“怎么怀疑到我头上了?我还陪着去报案,怎么可能是嫌疑人呢?”邻居乙不愿意抽血。又过了几天,邻居乙再被找去谈话,在徐威等人承诺绝不会将其列为嫌疑人,甚至保证绝不会牵连到他时,邻居乙终于同意抽血。
    很快,一份标明“李端庆”的血样便送到了黄冈市公安局法医王子强的手上,王子强立即进行检验,“此前一连检了十多个都对不上,这一下突然对上了!”当时王子强也很兴奋。2003年7月21日,黄冈市公安局的刑事技术鉴定书制作出来了,结论为在待检物中均检出李端庆精液成分。7月22日,李端庆“落入法网”。邻居乙清楚记得,抽取他的血样没几天,李端庆就被抓了。
    徐威等人早就从王子强处知道送检检材上检出两个人的混合精斑,说明案发当天张某曾经和两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其中一个是强奸,那么另一个人必然是通奸。为李端庆辩护的律师曾问他:“假如有人将通奸者的血样贴上李端庆的名字送来给你检验,结果会是什么情况?”王子强顿时瞪大了眼睛,不到20分钟抽了7根烟,其内心之痛苦难以名状。“如果不是有人在血样上搞鬼,结果绝不会是这样!”良久,王子强终于说出了一句大实话。
    后来,有关方面再次抽取李端庆的血样,同时也抽取了张某和邻居乙的血样,还有黄冈市公安局保存的精斑、血样等原始检材一并送往公安部鉴定。但是鉴定结论出来后却一直处于“绝密”状态,鄂州警方拒不让李端庆和律师查看,也不让其他人知晓,只是口头宣布其结论再次排除李端庆的作案嫌疑。
  破案何迟
    在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一片“问责”声中,湖北警方加大侦破力度,一时大批破案高手开赴鄂州。经民警反复做工作,张某终于讲出了她与邻村三峡村村民刘先胜的一段“纠葛”,警方随即对刘先胜进行调查,最终确定此人就是犯罪嫌疑人。今年7月24日,犯罪嫌疑人刘先胜被抓获。
    至此,案件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但随后的案情发展表明:事情远没那么简单。
    刘先胜的家人及一些邻居反映,他们以前曾听说过张某和刘先胜之间有一个“睡觉抵债”的“口头协议”。案发前张某的丈夫刘杰向刘先胜举债3000元做生意,后来刘先胜讨回部分现金,其余欠款催讨无果,刘先胜便将张某家较为值钱的家具搬走抵债,但刘先胜认为抵偿不够,刘杰尚欠其千余元。后来刘杰因贩卖假币被判刑,刘先胜继续向张某讨债。此时张某家徒四壁,于是刘先胜便提出让张某陪其“睡”一段时间觉,这笔债便“两讫”了,张某对此并未反对。既是“睡觉抵债”,怎么能算强奸呢?
    刘的家人承认,刘去年6月4日至6月6日确实连续3个晚上到过张某家,其间与张某发生过关系,但刘先胜到张某家远远不止这几次,“案发时刘先胜将近一个月没回过家了”!因此刘的家人认为,如果说没有蒙面持刀,那么这个人是刘先胜,如果说蒙面持刀,歹徒恐怕另有其人。但是警方宣称这次不会再弄错了,因为经检验,刘先胜的血样与当初提取的B精斑DNA一致,刘先胜本人也承认那几天晚上到张某家的人确实是他,只是对蒙面持刀等情节予以否认。
    第三天晚上,也就是民警守候抓捕的当晚,张某的大女儿证实,她看见歹徒蹲在床头和张某说话,说了五六分钟,歹徒起来把窗帘拉上,上了张某的床……其间张某跟歹徒一直在说话,歹徒“嗯、嗯”地回答。张某咳嗽两声警察出来,歹徒起身就跑。有人据此认为,张某与歹徒不仅熟悉甚至还有可能暗示他快跑!歹徒是裸身逃跑的,可现场并没有面罩;现场虽有一把刀,可刀上落满灰尘,其上并没有歹徒的指纹。这说明歹徒既未蒙面,也未持刀。还有一点,张某报案时称她和邻居乙怀疑是隔壁某某,故意将警方视线从刘先胜身上引开。那么张某为什么要“袒护”刘先胜呢?有人从心理上分析,案发时刘杰即将刑满出狱,张某确实不愿意再与刘先胜保持关系,因此一方面她想借警方之力阻止刘先胜,让刘先胜知难而退,另一方面碍于“旧情”她又不希望刘先胜受到法律制裁,于是便出现了这种种“微妙”。
    为什么要等作案既遂才发出抓捕信号,这个馊主意是谁出的?张某和邻居乙均拒绝回答,但张某的丈夫刘杰介绍说,这主意是杨叶派出所副所长叶先华出的,所长袁胜也表示支持。作案既遂说明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单凭这一次就能给犯罪嫌疑人判刑。
  如何收场
    7月25日,刘先胜因涉嫌强奸被鄂州警方刑事拘留。刘的妻子左菊英委托曾为李端庆成功辩护的谭宏铭律师为刘先胜提供法律帮助及辩护。谭律师认为,通观全案,现有证据只能证实刘先胜连续三晚到了张某家,其中两晚与张某发生了性行为。由于持刀、蒙面等暴力情节只是张某单方陈述,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张某没有任何反抗,包括语言和行动;张某明明与刘先胜相熟却假装不识,长达一年多不愿讲出刘先胜,这说明张某本人也不希望刘先胜被追究刑事责任。总之,既没有证据证明刘先胜使用暴力等强迫手段,也没有证据证明刘先胜违背张某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根据以上情况,只能认定本案属于通奸,谭律师准备为刘先胜作无罪辩护。
    一些法律专家指出,司法实践中多数强奸案暴力、胁迫手段明显,但有些案件的暴力、胁迫手段则不明显;有的受害人出于其他原因才去举报,而报案后又感到后悔;也有的并非强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就一口咬定是“强奸”。是不是强奸,不能简单地以受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宜以被害妇女的作风好坏来划分。对于半推半就发生的关系,要具体分析,如果没有证据证实确实违背妇女意志,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对于起初愿意,后来又不愿意,或者起初不愿意,后来又愿意发生关系的,由于妇女意志的变化,案情性质也随着变化,这需要司法人员全面把握案情,准确做出判断,否则便会造成不枉即纵的恶果。
    李端庆虽然获得了清白,但他认为徐威等人刑讯逼供、调换血样、伪造证据,难道就这样算了吗?为此,李端庆委托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要求检察机关予以查处。
    办案民警害得张某再次受辱,为此,张某对警方甚是不满,她曾经表示早知这样,还不如自己找几个人把“那个人”捉住。“等犯罪既遂再抓人”,这话是张某自己讲出来的,可当警方大队人马驻扎杨叶镇,以卖菜为生的张某突然“生意兴隆”,警方把她家的菜全包了,每天派车到她家拉菜,“警民关系”得到改善,张某又处处为警方说起好话来。报案时不曾怀疑是李端庆,而后来张某却称警方怀疑李端庆并无错误,她自己也曾怀疑过;有关部门对“犯罪既遂再抓”之事进行调查,张某又说是她“理解”错了。家里出了这样的事情,张某的丈夫刘杰深感痛苦,8月2日,他找到谭律师请求代为对民警滥用职权、造成张某再次受辱的行为提出控告,但由于张某没有出面,此事只好作罢。
    李端庆说,他差点就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黄冈市公安局称,他们以前从未出过差错,而这一次竟然栽得如此不明不白;刘杰说,他在当地实在是住不下去,准备搬家;邻居乙说:“我实在太冤!”张某大喊:“我是受害人!”徐威等人诉苦称,他们压力太大,抬不起头来。而刘先胜的家人则抱怨警方不该“偏听偏信”张某的一面之词。那么,究竟谁该对这起离奇的强奸案负责任呢?
    为了维护刘先胜的合法权益,谭律师多次要求会见刘先胜,但警方拒不安排。刘先胜的家人对此甚感失望,最后只好解除了与谭律师的委托关系。同时,由于证据及定性等问题,刘先胜的案子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现在,案子又到了鄂城区检察院。然而此案让该院深感棘手,于是该院决定交给鄂州市检察院。截至8月25日,鄂州市检察院尚未批准逮捕刘先胜。(照片由央视提供)